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课。党的二十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要求我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防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反弹回潮,尤其要在反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上下更大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2025年3月,中央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贯彻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央八项规定如同一股强劲的清风,吹遍神州大地,深刻改变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与社会风貌。下面我以党课的形式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学习分享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体会。
一、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部署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向全党宣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表明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对于进一步巩固深化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作风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这些年,我们通过坚持不懈抓、久久为功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得到有力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重点整治,“八项规定”已经成为烙印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关键词”,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因为其主要内容有八项,所以简称为“中央八项规定”。其内容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导向作用,各级党组织向中央树立的标杆看齐。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自己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均属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务实等,与此相违背的,就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列类型之问题的违纪行为,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违纪行为。对广大党员而言,违反的不是中央八项规定,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第一大类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类表现):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第二大类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6大类14种表现):
1.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2种表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金和其他礼品);
2. 违规吃喝(包括2种表现: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3.违规操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婚丧喜庆;
3.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 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6.其他(包括6种表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和具体表现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
(1)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1.无公务的公款大吃大喝。如: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2.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公款吃喝。主要是餐费超标,用高档菜肴或酒水等。
3.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4.到高档小区或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
5.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6.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烟酒。
7.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
8.其它违规用公款吃喝的问题。
(2)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9.超标准配备公车。
10.公车私用。
11.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私人借车。
12.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员驾车,或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等。
13.在公车相关账户或费用中报销私家车有关费用、私人开支费用等。
14.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用于个人消费。
15.其它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问题。
(3)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16.虚构名目公款旅游,主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17.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18.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
19.其它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
(4)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20.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1.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22.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
23.其它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纪问题。
(5)违规收送礼品礼全问题
24.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既包括公款的,也包括私款的。
25.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26.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提供礼品礼金用于赠送,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
27.其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6)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28.违规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
29.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
30.超标后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离空间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等。
31.其它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7)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32.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小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33.擅自出台政策、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年终奖等。
34.巧立名目滥发钱物,或弄虚作假套取费用,或用“小金库”列支等。
35.其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8)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36.大操大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7.借机敛财或者有其它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
38.操办婚丧喜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如:未按规定报告操办事宜、超过申报桌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
39.变换形式违规操办,如: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等。
40.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暗自收受礼金、安排他人收受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礼金等。
41.其它大办婚丧喜庆的违规问题。
(二)案例剖析
1、严查酒驾醉驾背后风腐问题
某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某借工程建成之机,宴请当地城建办主任喻某、副主任刘某。宴请结束后,刘某认为餐厅离家比较近,执意开车回家并发生事故。喻某电话通知刘某,让其联系餐厅删除监控视频并藏匿监控设备。后续司法机关将刘某醉酒驾驶的问题线索移交当地纪委监委。纪委监委经过调查取证,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费用来源等,最终刘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成某、喻某因提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分析: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反思: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险性和法律责任,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切莫违规收送节礼
2、某省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杨某某在其办公室内,节前收受辖区某洗浴中心工作人员马某、王某赠送的5000元现金、2张洗浴VIP卡(每张面值5000元)和200张洗浴门票(每张面值5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杨某某用他人手机给马某打电话,要求其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此外,杨某某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违纪款予以收缴。
违纪分析: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反思: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行动上远离“红线”,坚决抵制“一张卡”“一份礼”的诱惑,杜绝披着“人情往来”外衣、打着“节礼”旗号逢年过节式收礼、下级上贡式收礼、因公请托式收礼、受托办事式收礼、升学过寿式收礼、微信红包式收礼等收送礼金礼品问题。
3、XX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XX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高档手表、首饰、高档白酒等礼品;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
4、XX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XX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餐后违规收受高档白酒。贾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XX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XX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和下属安排的高档宴请,收受下属所送礼金。X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反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强化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实效持续擦亮作风建设名片。作风问题是当前作风顽疾,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要以改革精神、严的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四、党规党纪条文解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四)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五)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五、头雁引路、党员表率、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一)要抓学习、促进步。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双向发力,通过“三会一课”制度、理论中心组领学、专题读书班研学、主题党日践学等立体化学习机制,从“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从“四个意识”的思想维度把握作风建设的实践要求。这种学习不是简单的条文记忆,而是触及灵魂的思想洗礼,是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作风问题的思想武装。
(二)要抓责任、促落实。党委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基层支部要主动担当尽责,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突出抓好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要抓重点、求实效。这次学习教育安排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必须整体推进、抓出质量。学习研讨突出一个“深”字,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专题研讨、深入交流;查摆问题突出一个“实”字,对已经解决还需巩固深化的、过去没有解决好还有短板的,以及新发生的问题,都要实事求是找出来,注重剖析透视根源,运用典型案例做实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突出一个“严”字,针对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开门教育突出一个“活”字,把学习教育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加强调查研究,直击作风痛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让群众可感可及。
(四)要抓组织、带系统。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把学习教育同干部培训统筹起来,机关派驻协同联动、系统上下一体推进。根据不同部门、层级、板块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加强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切实防止虚化、发散、走过场。
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改进作风越到深水区,反弹回潮的压力越强,作风攻坚的难度越大。我们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马不离鞍、缰不松手”,反复抓、抓反复,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